一、总则
为规范软件销售交易流程,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,保障交易资金安全,确保软件销售业务顺利开展,特制定本付款政策。本政策适用于所有向本公司购买软件产品及相关服务的客户,所有交易均需遵循本政策规定执行。
二、付款方式
- 银行转账:客户可通过银行电汇、网银转账等方式,将款项支付至本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。转账完成后,需及时将转账凭证发送至本公司指定邮箱或通过业务对接人员提交,以便财务核实到账情况。
- 在线支付:支持支付宝、微信支付等主流在线支付平台,客户可在订单结算页面选择相应支付方式,按照提示完成支付操作。在线支付成功后,系统将自动生成电子支付凭证,客户可自行下载保存。
- 支票支付:关于承兑上,我司不会使用承兑汇票支付来转移风险。原则上,我司不支持承兑支付。
三、付款期限
- 一次性购买:对于一次性购买软件产品的客户,需在签订软件销售合同后的 3 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额款项。本公司在确认款项到账后,将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为客户开通软件使用权限、交付软件产品及相关资料。
- 分期付款
- 首付:签订合同后 3 个工作日内,客户需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0% 作为首付款,本公司在收到首付款后启动软件交付及相关服务流程。
- 中期付款:在软件安装调试完成且客户验收合格后的 5 个工作日内,客户需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0%。
- 尾款:软件正式投入使用满 3 个月且无重大质量问题后的 5 个工作日内,客户需支付剩余 20% 的尾款。
- 订阅服务:对于订阅制软件服务,客户需在订阅周期开始前 7 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。若客户选择按年订阅,可享受一定比例的折扣优惠;按月订阅的客户,需在每月服务开始前完成当月费用支付。
四、发票开具
- 本公司在收到客户全额付款后,将按照客户要求开具发票。发票类型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,客户需在付款时明确告知所需发票类型,并提供准确的开票信息。
-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客户,需提供公司名称、纳税人识别号、地址、电话、开户行及账号等完整信息;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客户,需提供公司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(如有)。
- 发票将通过快递方式邮寄给客户,邮寄费用由本公司承担。如因客户提供信息错误导致发票开具或邮寄出现问题,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和责任由客户自行承担。
五、逾期付款处理
- 若客户未按照本政策规定的付款期限支付款项,每逾期一日,需按照未支付金额的 0.5% 向本公司支付违约金。逾期超过 15 个工作日的,本公司有权暂停软件服务,直至客户支付全部款项及违约金;逾期超过 30 个工作日的,本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,并保留追究客户违约责任及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- 在客户逾期付款期间,若因未及时支付款项导致软件使用受限、数据丢失或其他损失,由客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。
六、退款政策
- 无理由退款:客户在购买软件产品后的 7 个自然日内,如未实际使用软件(未激活软件或未使用软件进行任何实质性操作),可申请无理由退款。本公司在收到退款申请并核实相关情况后的 5 个工作日内,将按照原支付路径退还全部已支付款项。
- 因产品问题退款:若软件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,经本公司技术人员确认无法修复或无法满足合同约定功能的,客户可在发现问题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申请退款。本公司将在收到退款申请后的 3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后,按照原支付路径退还全部已支付款项。
- 其他情况退款:除上述两种情况外,如因客户自身原因(如业务调整、决策变更等)申请退款,需与本公司协商一致。经协商同意退款的,本公司将根据软件使用情况、合同履行进度等因素,扣除一定比例的费用(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30%)后,将剩余款项退还客户。
七、政策变更与解释
- 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、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对本付款政策进行调整和修改。政策变更后,将通过官方网站公告、邮件通知等方式告知客户。若客户继续与本公司进行软件交易,则视为接受变更后的政策。
- 本付款政策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。如客户对本政策有任何疑问或建议,可随时与本公司客服或业务人员联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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